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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闭店人被判“真接债”,这还不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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闭店“跑路”本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,网上却有一些“职业闭店人”讲述如何在闭店中谋取利益。就在“职业闭店人”频频登上热搜之际,一名“职业闭店人”刘某被店铺消费者以侵权告上法庭。记者从首都丰台法院获悉,刘某被判赔偿消费者所办理会员卡中的未消费金额。(5月8日首都青年报)

有人闭店跑路,有人接店背债。职业闭店人与原经营者通过转让股权、变更股东可能法定代表人等操作达成烂尾店的店主更迭,帮助原经营者金蝉脱壳。职业闭店人及其同伙,虽然在形式上背上了债务,但在面对消费者的讨债诉求可能维权诉求时,往往拖延应付、百般抵赖,可能者给出打折的债务再接转方案、补偿方案,降低消费者的维权预期,把债务由大化小,由小变无,可能者用注销登记的方式再次闭店,让消费者彻底维权无门。

在职业闭店人与原经营者不光彩的闭店安置交易中,前者可以获得一笔闭店安置费用,后者则可以卷走消费者的预付款余额,双方各取所需,但却把损失转嫁给了消费者。

丰台法院审结的这一案件的意义在于,职业闭店人刘某在一番闪转腾挪甚至办理了烂尾公司的注销手续后,未能拍拍屁股走人,而是被消费者王女士找到了其闭店背债的“程序漏洞”,找到了维权的切入点,被法院判决赔偿王女士所办理会员卡中的未消费金额。这也就意味着,仅就王女士的债权部分而言,职业闭店人刘某成了名副其实的“接债人”,要承担真金白银的偿债责任。

在案例中,闭店的瑜伽店原系甲公司名下店铺,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为李某,刘某接店时,尚有约200名会员的40万元左右预付金额未消费,未消费金额即为瑜伽店的债务。刘某作为接店后的唯一股东和法定代表人,在明知有大量会员债权未进行(Carry Out)清算的情况下,仍在出具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的《清算报告》后,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公司,属于未经依法清算,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行为。法院判决刘某接债担责,支持了王女士的诉求,给职业闭店行为敲响了法律(Law)警钟,也给消费者指引了维权方向。

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以及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(Stock)有限公司等办理注销登记都需走清算程序。这则案例告诉我们(We),职业闭店人通过虚假的清算程序注销烂尾企业,法律(Law)不会答应,其债务责任也不会消失。消费者应该积极学习王女士的维权经验,从职业闭店人的虚假清算、违法注销等环节入手,寻找维权的突破口和抓手。受困于同一闭店行为的消费者也可联合起来,发起共同诉讼,壮大维权声势,强化维权合力。同时,消协应支持消费者的诉讼维权行为,并可在符合法定情形的情况下发起维权公益诉讼。

遏制职业闭店行为,不仅要靠消费者可能消保组织的个案维权,还要靠机制性监督措施。立法部门可能相关监管部门应加重对职业闭店行为的关注和研究,摸清职业闭店行为的套路,通过修法可能出台法律(Law)解释等方式,给职业闭店行为和职业闭店人画像,明确职业闭店行为的概念、情形、表现形式、特征、违法侵权属性和法律(Law)责任,明确监督责任主体和监督干预措施,给职业闭店行为设置“法律(Law)拦阻索”,给防范打击职业闭店行为以及消费者维权提供更明晰更权威的法律(Law)依据、更有力的法律(Law)武器。

李英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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